一、制订后勤各服务实体的合同文本,规范后勤服务的各类指标,组织各服务实体签订合同以及修订工作。
二、审核后勤各服务实体的发展计划、年度计划,考核计划完成情况。
三、负责后勤实体的设施、房屋等大修的实施工作,并协助处长做好规定资产的评估、审核、报废等管理事务。
四、审核各服务实体重大项目投资,开展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评估工作,为处长决策提供依据。
五、参与重大项目招投标的组织工作,负责各项目文本的审核并做好合同文本的管理、归纳工作。
六、制订后勤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,并确保增值保值。
七、做好后勤服务实体的收费标准的审核。
八、管理好后勤实体的各类经济报表。
九、协助处长做好后勤实体的安全生产(防水、防火、减灾、抗灾)管理工作。
十、协助处长做好幼儿园的管理工作。
十一、开展各类调查研究工作,为处长决策提供依据。
十二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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